膝下当年忆教忠,此身卜与弃捐同。
睿思夜半忧民切,羞见东窗日半红。
(1) [children]∶子女幼时常依于父母膝下,故借指幼儿
亲生之膝下。——《孝经》
膝下犹虚
(2) [(in letters)address to one's parents]∶在与父母通信时,用作敬辞,表示对父母的爱慕
违离膝下,三十五年。——守文护《报父母》
父亲大人膝下
详细解释(1).指人幼年时常依于父母膝旁,言父母对幼孩之亲昵。《孝经·圣治》:“故亲生之膝下,以养父母日严。” 唐玄宗 注:“亲犹爱也,膝下谓孩幼之时也。”后用作对父母的亲敬之称。 晋 刘柔 妻 王氏 《怀思赋》:“忆昔日之欢恃,奉膝下而怡裕。” 北周 宇文护 《报母书》:“区宇分崩,遭遇灾祸,违离膝下,三十五年。”京剧《孔雀东南飞》第一场:“母亲请上受我一拜。儿久离膝下,少奉甘旨,恕孩儿不孝之罪。”又如给父母或祖父母写信时,在开头的称呼下加“膝下”两字,以示亲敬。
(2).指父母的身边。 南朝 梁 沉约 《为文惠太子礼佛愿疏》:“元良之位,长守膝下之懽。”《新唐书·高宗纪》:“ 太宗 尝命皇太子游欢习射,太子辞以非所好,愿得奉至尊,居膝下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三四回:“老夫妻正喜多了两个媳妇庆赏团圆,偏儿子又不在膝下。” 巴金 《我的眼泪》:“他出生在阳光明媚的 南欧 的乡村,在双亲的膝下一直生活到十三岁。”
谓教以忠诚之道理。语出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子之能仕,父教之忠,古之制也”。 宋 朱弁 《曲洧旧闻》卷十:“览观謡俗,无忘遗爱之厚,永念教忠之餘,皆谓是也。”
(1).抛弃;废置。《战国策·秦策五》:“子曰:‘少弃捐在外,尝无师傅所教学,不习於诵。’”《淮南子·览冥训》:“弃捐 五帝 之恩刑,推厥 三王 之法籍。” 唐 胡适 《行路难》诗之一:“黄金如斗不敢惜,片言如山莫弃捐。” 章炳麟 《驳康有为论革命书》:“所谓圣明之主者,亦非远于人情者也,果能敝屣其黄屋,而弃捐所有以利汉人邪?”
(2).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。 汉 刘向 《<战国策>序》:“当此之时……重约结誓,以守其国,故 孟子 、 孙卿 儒术之士,弃捐於世;而游説权谋之徒,见贵於俗。” 唐 张籍 《离妇》诗:“十载来夫家,闺门无瑕疵……念君终弃捐,谁能强在兹。” 唐 吴筠 《览古》诗之七:“ 鲁侯 祈政术, 尼父 从弃捐。 汉 主思英才, 贾生 被排迁。” 宋 陈师道 《贺许州梁资政书》:“某向以不虞之名,误被非常之举,间缘罪戾,自取弃捐。” 明 何景明 《东门赋》:“念我与君,少小结髮,何言中路,弃捐决别。”《警世通言·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:“妾櫝中有玉,恨郎眼内无珠,命之不辰,风尘困瘁,再得脱离,又遭弃捐。” 清 吴伟业 《赠陆生》诗:“京华浪跡非长计,卖药求名总游戏。习俗谁容我弃捐,才名苦受人招致。”
(3).人死的婉词。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有先生则活,无先生则弃捐填沟壑,长终而不得反。” 唐 李翱 《右仆射杨公墓志》:“公生六年,太保弃捐;未及成童, 虢国 又终。” 明 宋濂 《故封承事郎给事中王府君墓版文》:“予生髮未燥,先公弃捐,一念及兹,肝胆为之拆裂。” 清 赵翼 《哭刘瀛坡总戎》诗:“如此相知忍弃捐,身骑箕尾竟登仙。”
王遂名句,题顺宁壁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