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人谨盐筴,伯者之事尔。
计口收其余,登耗以生齿。
民充国亦富,粲若有条理。
惟非三王法,儒者犹为耻。
后世益不然,榷夺由汉始。
权量自持操,屑屑已甚矣。
穴◇如蜂房,熬波销海水。
岂知戴白民,食淡有至死。
物艰利愈厚,令出奸随起。
良民陷盗贼,峻法难禁止。
问官得几何,月课烦笞箠。
公私两皆然,巧拙可知已。
英英职方郎,文行粹而美。
连年宿与泗,有政皆可纪。
忽来从辟书,感激赴知己。
闵然哀远人,吐策献天子。
治国如治身,四民犹四体。
奈何窒其一,无异釱厥趾。
工作而商行,本末相表里。
臣请通其流,为国扫泥滓。
金钱归俯藏,滋味饱闾里。
利害难先言,岁月可较比。
盐官皆谓然,丞相曰可喜。
适时乃为才,高论徒谲诡。
夷吾苟今出,未以彼易此。
隋堤树毵毵,汴水流弥弥。
子行其勉旃,吾党方倾耳。
审问犯人,处理讼案的官吏。《京本通俗小说·错斩崔宁》:“问官不肯推详,含糊了事。” 明 陈汝元 《金莲记·廷谳》:“这都是 章惇 这廝嘱託了问官,我也有口难辩。” 聂紺弩 《废话》:“我怎么不说呢?可是问官也受了他的买活,用许多刑罚逼我。”
(1).每月考查、考核。《魏书·李彪传》:“陛下幼蒙鞠诲,圣教之躋,及储宫诞育,復亲抚誥,日省月课,实劳神虑。”
(2). 明 清 时每月对学子的课试或对武官武艺的考校。《明史·职官志四》:“儒学官月课士子之艺业而奬励之。”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六回:“ 同 通 州县,本有月课,现在攷较他们,也不过同月课一个样子。”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一》:“教官考校之法,有月课、季考,‘四书’之外,兼有策论……讫於 嘉庆 ,月课渐不举行。” 清 薛福成 《庸盦笔记·述异·马端敏公被刺》:“ 同治 九年七月二十七日,为 两江 总督月课武职之期, 马端敏 公 新貽 亲临校场閲射。”
(3). 宋 代规定御史纠察官邪,按月奏事的制度。 宋 叶绍翁 《四朝闻见录·太学诸生置绫纸》:“ 郑昭先 为臺臣,倏当言事月谓之月课。 昭先 纯谨人也,不敢妄有指议。” 宋 周密 《齐东野语·洪君畴》:“ 朱应元 既为御史,月课乃首劾 李俊明 ,公论大不平。” 张晋藩 王超 《中国政治制度史》第四编第一章第七节:“ 宋 朝在允许御史‘风闻弹人’的要求下,明令御史每月必须奏事一次,叫作‘月课’。如上任后百日内无所纠弹,则罢黜作外官,或罚‘辱台钱’。这种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御史弹劾权的滥用。”
亦作“ 笞棰 ”。亦作“ 笞捶 ”。以竹木之类的棍条抽打;打击。《荀子·儒效》:“用百里之地,而千里之国莫能与之争胜,笞棰暴国,齐一天下,而莫能倾也。”《北齐书·孝昭帝纪》:“﹝ 高洋 ﹞自是不许笞箠郎中。” 宋 苏洵 《上韩昭文论山陵书》:“威之以刀劒,驱之以笞箠。” 清 顾炎武 《生员论上》:“一得为此(生员),则免於编氓之役……得於礼见官长,而无笞捶之辱。”
欧阳修名句,送朱职方提举运盐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