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
刑部 (xíngbù) 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、狱讼事务的官署,属六部之一 the Ministry of Punishments in feudal China 寻移刑部。——清· 张廷玉《明史》 皆归刑部。——清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 刑部系囚之。 余在刑部狱。
不识
(1).不知道,不认识。《诗·大雅·皇矣》:“不识不知,顺帝之则。” 郑玄 笺:“其为人不识古,不知今,顺天之法而行之者。” 唐 韩愈 《闵己赋》:“行舟檝而不识四方兮,涉大水之漫漫。” 鲁迅 《<集外集>序言》:“连我自己也诧异那时的我的幼稚,而且近乎不识羞。”
(2). 西周 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《周礼·秋官·司刺》:“壹宥曰不识。” 郑玄 注:“识,审也。不审,若今仇讎当报甲,见乙,诚以为甲而杀之者。”
尚书
尚书 (Shàngshū) 中国上古历史文件的汇编。“尚”即“上”,《尚书》意即上古之书。相传由孔丘编选而成,传本有些篇是后人追述补充进去的,如《尧典》、《皋陶谟》、《禹贡》等。西汉初存二十八篇,用当时通行文字书写,即《今文尚书》。另有相传汉武帝时在孔丘住屋壁中发现的《古文尚书》,已佚。东晋梅赜(一作梅颐、枚颐)又伪造《古文尚书》。后来《十三经》中的通行本,即《今文尚书》与梅氏伪书的合编,宋人开始怀疑梅氏伪书,至清渐成定论。今文各篇内容包含商周等代的一些重要史料,如《盘庚》反映商代奴隶社会的情况、《禹贡》记述战国时黄河、长江两流域的地理等 Shang Shu 尚书 (shàngshū) 中国古代官名。执掌文书奏章。作为官名,始置于战国时,或称“掌书”。秦为少府属官,汉武帝提高皇权,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,地位逐渐重要。后各朝均有设置,清代相沿不改 a high official in ancient China 侍中、尚书、长史、参军,此悉贞良死节之臣,愿陛下亲之信之。——三国蜀· 诸葛亮《出师表》 上书乞骸骨,征拜尚书。——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 明清两代是政府各部的最高长官 minister (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) 兵部尚书
晚岁
(1).晚年。 唐 杜甫 《羌村》诗之二:“晚岁迫偷生,还家少欢趣。” 宋 叶适 《高令人墓志铭》:“晚岁,三子始育,始有宅居。” 清 沉钦圻 《赠徐元叹》诗:“晚岁依空门,菴名落木归本根。”
(2).岁暮。 隋 孙万寿 《远戍江南寄京邑亲友》诗:“晚岁出 函关 ,方春度 京口 。”
(3).谓欠收。喻不得志。《文选·曹植<赠徐干>诗》:“良田无晚岁,膏泽多丰年。” 李善 注:“无晚岁、多丰年,喻必荣也。”《北史·杨侃传》:“亲朋劝其出仕, 侃 曰:‘苟有良田,何忧晚岁?但恨无才具耳。’”
赵蕃名句,知府提举访求前守凌公遗迹忽于庭庑雨压复壁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