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作地炉成,蓬窗亦自明。
油香荞饵脆,人静布机鸣。
县吏催科简,豪家督债轻。
小康何敢望,生计且支撑。
县之吏役。《管子·大匡》:“凡县吏进诸侯士而有善,观其能之大小以为之赏,有过无罪。”《史记·樊郦滕灌列传》:“ 婴 已而试补县吏。”《汉书·卫青传》:“﹝ 郑季 ﹞以县吏给事侯家。” 唐 韩愈 《赠崔复州序》:“幽远之小民,其足跡未尝至城邑,苟有不得其所,能自直于乡里之吏者鲜矣;况能自辨于县吏乎?”
催收租税。租税有科条法规,故称。 宋 郑文宝 《江南馀载》上:“ 钱氏 科敛酷惨,民欠升斗,必至徒刑。 汤悦 、 徐鉉 尝使焉,云夜半闻声若麞麂号叫,及晓问之,乃县司催科耳。”《宋史·职官志三》:“以四善、三最考守令:……狱讼无寃、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。” 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八:“而身为州县者,又往往急催科,缓抚字,瘠百姓,肥身家。”
陆游名句,农家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