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堂闲坐念编民,多尚浮虚少尚真。
礼让不修难致福,唯知烧纸祭淫神。
(1).不修明;不整治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“不脩其政德,而贪昧於诸侯,以逞其愿,欲久,得乎?” 三国 吴 韦昭 《博弈论》:“人事旷而不脩。”
(2).不修缮。 汉 班彪 《北征赋》:“过 泥阳 而太息兮,悲祖庙之不脩。”
(3).不学习;不讲究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 高祖 不脩文学,而性明达。” 清 侯方域 《司成公家传》:“公为人和易有容,不修苛节,见人无贵贱皆与饮酒。”
(1).古代臣子祭祀后,将祭肉奉献给国君,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。《周礼·天官·膳夫》:“凡祭祀之致福者,受而膳之。” 郑玄 注:“致福,谓诸臣祭祀,进其餘肉,归胙于王。”《周礼·春官·都宗人》:“掌都祭祀之礼。凡都祭祀致福于国,正都礼与其服。”《穀梁传·僖公十年》:“世子祠。已祠,致福於君。” 锺文烝 补注:“福,胙肉。”
(2).代人主持祭祀,将祭馀之肉奉献给主人,也称致福。《礼记·少仪》:“为人祭曰致福。” 陈澔 集说:“为人祭,摄主也,其归胙将命之辞言致福,谓致其祭祀之福也。”
(3).得福;求福。《易·震》:“象曰‘震来虩虩’,恐致福也。” 高亨 注:“言面临鉅雷,畏恐则得福也。”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诛乱除害,兴利致福。”
释智圆名句,湖西杂感诗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