叉手者谁,合掌者谁,击拳者谁。
只这些伎俩,人犹错会,无为妙理,孰解操持。
我为诸公,分明举似,老子瞿昙即仲尼。
思今古,有千贤万圣,总是人为。
可怜后学无知。
辨是是非非没了期。
况天地与人,一源分判,道儒释子,一理何疑。
见性明心,穷微至命,为佛为仙只在伊。
功成后,但殊途异派,到底同归。
合乎民意取得人心。《国语·越语下》:“持盈者与天,定倾者与人,节事者与地。” 韦昭 注:“与人,取人之心也。”《管子·形势》:“持满者与天,安危者与人。” 尹知章 注:“能安危者,则与人合。”
(1).剖析;评断。 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文学》:“三乘佛家滞义, 支道林 分判,使三乘炳然。”《陈书·宣帝纪》:“自今应尚书曹、府、寺、内省监、司文案,悉付局参议分判。”
(2).分离。 宋 陶穀 《清异录·鹰觜香》:“ 番禺 牙侩 徐审 与舶主 何吉罗 洽密,不忍分判。”
道家、儒家和佛家的合称。 唐 郑仁表 《左拾遗鲁国孔府君墓志铭》序:“《易》云:‘积善之家必有餘庆。’善之教必阐於道儒释,释固无嗣,皇家公家,道儒之餘庆也。”
(1).同一准则。《吕氏春秋·审分》:“夫治身与治国,一理之术也。” 高诱 注:“身治则国治,故曰一理之术也。”《文选·陆机<五等诸侯论>》:“然则八代之制,几可以一理贯。” 刘良 注:“一理谓合典则也。”《二程遗书》卷十八:“天下物皆可以理照,有物必有则,一物须有一理。” 明 胡居仁 《居业录·心性》:“天地人物,分虽不同,同此一理。”
(2).一个道理。 南朝 梁 刘孝标 《辨命论》:“非可以一理徵,非可以一途验。” 宋 真德秀 《问格物致知》:“万物各具一理,万理同出一原。”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看破治乱两途,不出阴阳一理。”
(3).同一地理区域。 汉 赵晔 《吴越春秋·夫差内传》:“且 吴 与 越 同音共律,上合星宿,下共一理,而 吴 侵伐,大过五也。”
(4).温习一次。 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勉学》:“吾七岁时,诵《灵光殿赋》,至於今日,十年一理,犹不遗忘。”
李道纯名句,沁园春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