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分水月遍三千,月落何曾离得天。
此是夫人行履处,摩耶相对共谈禅。
以江河作为地区的分界。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沅水》:“ 临沅县 与 沅南县 分水。”
(1).《书·吕刑》:“墨罚之属千,劓罚之属千,剕罚之属五百,宫罚之属三百,大辟之罚二百。五刑之属三千。”后因以“三千”指古代所有的刑罚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陈群传》:“夫三千之属,虽未可悉復,若斯数者,时之所患,宜先施用。”《晋书·谢尚传》:“夫无后之罪,三千所不过。”《南史·孔琳之传》:“若三千行於叔世,必有踊贵之尤,此五帝不相循法,肉刑不可悉復者也。”
(2).泛言数目之多。 三国 魏 陈琳 《饮马长城窟行》:“长城何连连,连连三千里。” 唐 李白 《秋浦歌》之十五:“白髮三千丈,缘愁似箇长。”
(3).指三千大千世界。 南朝 宋 谢灵运 《与诸道人辨宗论》:“三世长於百年,三千广於 赤县 ;四部多於户口,七宝妙於石沙。”
(1).得天道。谓遵守永恒的运行规律。《易·恒》:“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时变化而能久成。”
(2).谓得四时之正。《逸周书·周月》:“ 夏 数得天,百王所同。”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“﹝《春秋》﹞《经》曰‘春王正月’,《传》曰 周 正月‘火出,於 夏 为三月, 商 为四月, 周 为五月。 夏 数得天’,得四时之正也。”
(3).谓得天助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“ 晋侯 梦与 楚子 搏, 楚子 伏己而盬其脑,是以惧。 子犯 曰:‘吉。我得天, 楚 伏其罪,吾且柔之矣。’” 杜预 注:“ 晋侯 上向,故得天; 楚子 下向地,故伏其罪。”
(4).指具有的自然条件。 清 梁启超 《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》第二章:“ 中国 文明,起於北方,其气候严寒,地味确瘠,得天较薄。”
释慧开名句,吴尚书尊堂死以偈问用韵以复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