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贞观政要·卷一·论政体》
解释:天下稍微安定下来,特别须要小心谨慎,如果因一点小安就骄暂淫逸起来,必定导致丧乱失败。
原文摘要:
且日断十事,五条不中,中者信善,其如不中者何?以日继月,乃至累年,乖谬既多,不亡何待?岂如广任贤良,高居深视,法令严肃,谁敢为非?”因令诸司,若诏敕颁下有未稳便者,必须执奏,不得顺旨便即施行,务尽臣下之意。贞观五年,太宗谓侍臣曰:“治国与养病无异也。病人觉愈,弥须将护,若有触犯,必至殒命。治国亦然,天下稍安,尤须兢慎,若便骄逸,必至丧败。今天下安危,系之于朕,故日慎一日,虽休勿休。然耳目股肱,寄于卿辈,既义均一体。宜协力同心,事有不安,可极言无隐。傥君臣相疑,不能备尽肝膈,实为国之大害也。”贞观六年,太宗谓侍臣曰:“看古之帝王,有兴有衰,犹朝之有暮,皆为敝其耳目,不知时政得失,忠正者不言,邪谄者日进,既不见过,所以至于灭亡。朕既在九
同“ 下梢 ”。 元 李寿卿 《伍员chui{1*1}箫》第四折:“我只怕大恩人没下稍。”《警世通言·玉堂春落难逢夫》:“没下稍的狗畜生,不知死在那里了,再休题起了!”
小心谨慎。 唐 杜荀鹤 《泾溪》诗:“ 涇溪 石险人兢慎,终岁不闻倾覆人。” 前蜀 杜光庭 《李绾常侍九曜醮词》:“事主立身,得罄忠诚之节;循怀省己,常持兢慎之心。” 宋 范仲淹 《淡交若水赋》:“游泳而学海同济,兢慎而礼防共守。”
亦作“ 骄佚 ”。1.骄纵放肆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蛮夷戎狄之骄逸不虔,於是乎致武。” 晋 袁宏 《后汉纪·章帝纪上》:“ 延 ( 阜陵王 刘延 )奢泰骄佚,待下严刻。” 明 刘基 《悲杭城》诗:“割膻进酒皆俊郎,呵叱闲人气骄逸。” 清 朱彝尊 《瓦井》诗:“当时崇国师,此辈尽骄佚。”
(2).骄奢安逸。《左传·成公六年》:“国饶ze{1~1}民骄佚。”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子孙骄逸,忘其先祖之艰难。” 唐 康骈 《剧谈录·洛中豪士》:“每见其饮食,穷极水陆滋味。常饌必以炭炊,往往不愜其意。此乃骄逸成性。” 清 梅曾亮 《黄个园传》:“六十年丰豫之后,商人皆席富厚,乐骄逸,恢调舞歌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五回:“教子须知有义方,养成骄佚必生殃。”
(1).指事理的必然归向。《战国策·齐策四》:“事有必至,理有固然,君知之乎?”
(2).必定要做到。表示意志的坚决。《汉书·蒯通传》:“ 孟賁 之狐疑,不如童子之必至。”后因以借指童子。 宋 叶适 《始论一》:“故以一取百,帝王之虑也;以一取十,伯强之虑也;以一取一,必至之虑也。”
(1).因失败而受损失。《后汉书·贾复传》:“ 復 从征伐,未尝丧败,数与诸将溃围解急,身被十二创。” 宋 苏轼 《代张方平谏用兵书》:“师徒丧败,财用耗屈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细柳》:“农工既毕,母出貲使学负贩。 怙 淫赌,入手丧败,诡託盗贼运数,以欺其母。”
(2).谓败落,破落。 吴晗 《朱元璋传》第三章:“假如只图一时快意,不向前看,虽然暂时快乐,却保不住日后丧败。”
(3).犹丧乱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 冀州 诸郡多举城邑降者” 裴松之 注引《献帝起居注》:“从弟 济阴 太守 叙 ( 袁叙 )与 绍 ( 袁绍 )书云:‘今海内丧败,天意实在我家。’”参见“ 丧乱 ”。
吴兢名句,贞观政要·卷一·论政体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