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京千里近,离绪亦纷纷。文宪芙蓉沼,元方羔雁群。
河关连巩树,嵩少接秦云。独有临风思,睽携不可闻。
(1).礼法;法制。《文选·张华<答何劭诗>》:“缨緌为徽纆,文宪焉可踰。” 李周翰 注:“宪,法也。” 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言语》:“ 刘公干 以失敬罹罪。 文帝 问曰:‘卿何以不谨於文宪?’ 楨 答曰:‘臣诚庸短,亦由陛下纲目不疎。’” 唐 皎然 《奉送李中丞道昌入朝》诗:“文宪中司盛,恩荣外镇崇。”
(2).指书法。《晋书·索靖传》:“於是多才之英,篤艺之彦,役心精微,耽此文宪。”
亦作“ 羔鴈 ”。1.小羊和雁。古代用为卿、大夫的贽礼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卿执羔,大夫执雁。” 郑玄 注:“羔,小羊,取其羣而不失其类。雁,取其候时而行。” 汉 班固 《bai{1*1}虎通·文质》:“卿大夫贄,古以麑鹿,今以羔雁。”
(2).用作征召、婚聘、晋谒的礼物。《后汉书·陈纪传》:“父子并著高名,时号三君。每宰府辟召,常同时旌命,羔鴈成群。” 晋 傅玄 《艳歌行有女篇》:“媒氏陈素帛,羔雁鸣前堂。” 唐 杨炯 《杜袁州墓志》:“ 太丘 之门,执其羔雁。” 清 龚自珍 《与人笺》:“然犹有可言者,曰致其羔雁,而甲乙其时艺,则亦举业之师也。”
武元衡名句,送韦侍御司议赴东都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