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首十方佛,弥陀圣中尊。
方等修多罗,一切法宝藏。
观音及势至,大地菩萨僧。
我以诚信心,刻板并印造。
阿弥陀经卷,及以正信偈。
旋造各一万,施四众受持。
偈以发信心,经以资读诵。
若有每日中,至少诵三卷。
年诵千八十,十年万八百。
况复多诵者,及历多年数。
如是积功德,自然生佛前。
我此万卷经,随所流布处。
极少得一人,诵持生净土。
我愿承此力,决定生彼国。
况复于多人,人亡经复在。
展转相传授,是名无尽灯。
灯灯相照耀,破生死长夜。
显出佛菩提,究竟悉同生。
常寂光净土,持此清净福。
回向奉群亲,我国圣帝王。
及圣后圣位,仁寿各万年。
覆育群氓类,我父母眷属。
怨亲非怨亲,咸承胜善根,同生安养国。
佛教语。方正平等,谓所说之理方正而平等。为一切大乘经教的通名。《百喻经·师患脚付二弟子喻》:“方等学者非斥小乘,小乘学者復非方等,故使大圣法典二途兼亡。” 南朝 梁 惠皎 《高僧传·译经上·帛远》:“﹝ 法祖 ﹞研味方等,妙入幽微。”《坛经·机缘品》:“我听方等经论,各有师承。”
梵语音译,指佛教经典。也写作“修妬路”、“素怛囕”、“苏怛囉”、“修单兰多”。《法门名义集·理教品》:“修多罗者是一切本经一切论法,从如是我闻至欢喜奉行,无问卷数多少,皆言修多罗。”又亦省作“ 修多 ”。 北周 庾信 《陕州弘农郡五张寺经藏碑》:“盖闻 如来 説法,万万 恒 沙……岂直优波提舍、祗夜修多而已哉!”
佛教称万有为一切法。亦称一切诸法。《大智度论》卷二:“復次一切法,略説有三种:一者有为法,二者无为法,三者不可説法。此已摄一切法。”《大智度论》卷二七:“何等是一切法?所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,是十二入名一切法。” 唐 法藏 《大乘起信论义记》卷中:“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,若离心念,则无一切境界之相。”
释遵式名句,为檀越写弥陀经正信偈发愿文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