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乐羊做了魏国的将军,吞食用儿子煮成的肉羹以追求军功。
对待自己亲骨肉都如此刻薄,对待他人又怎么会尽忠?
我听说中山国君的侍卫秦西巴不忍伤害小鹿,最后将其放走。
孤苦的小兽不忍加害,更何况侍奉君主后代。
注释
殉(xùn),通“徇”,求取。
且:一作“尚”。薄:刻薄。
吾闻中山相,乃属放麑翁:战国时秦西巴出于不忍,放掉鲁大夫孟孙猎获的小鹿。孟孙识秦西巴心善,将他聘为儿子的教师。后世用作选用仁人的典故。
麑(ní):幼鹿。
孤兽:指小鹿。犹:一作“且”。
况:一作“矧”。奉:侍奉。
问:《感遇之四》的作者是谁?
答:感遇之四的作者是陈子昂
问:感遇之四是哪个朝代的诗文?
答:感遇之四是唐代的作品
问:感遇之四是什么体裁?
答:五古
问:乐羊为魏将 出自哪首诗文,作者是谁?
答:乐羊为魏将 出自 唐代陈子昂的《感遇之四》
问:乐羊为魏将 的下一句是什么?
答:乐羊为魏将 的下一句是 食子殉军功。
问:出自陈子昂的名句有哪些?
答:陈子昂名句大全
骨肉且( 一作尚 )相薄。
孤兽犹( 一作且 )不忍。
况( 一作矧 )以奉君终。
这是《感遇诗》的第四首。诗人拈出两则对比鲜明的历史故事,夹叙夹议,借古讽今,抒写自己对时事的深沉感慨。全诗质朴雄健,寄寓遥深。诗中写了两个历史人物:乐羊和秦西巴。乐羊是战国时魏国的将军,魏文侯命他率兵攻打中山国。乐羊的儿子在中山国,中山国君就把他杀死,煮成肉羹,派人送给乐羊。乐羊为了表示自己忠于魏国,就吃了一杯儿子的肉羹。魏文侯重赏了他的军功,但是怀疑他心地残忍,因而并不重用他。秦西巴是中山国君的侍卫。中山君孟孙到野外去打猎,得到一只小鹿,就交给秦西巴带回去。老母鹿一路跟着,悲鸣不止。秦西巴心中不忍,就把小鹿放走了。中山君以为秦西巴是个忠厚慈善的人,以后就任用他做太傅,教育王子。
一个为了贪立军功,居然忍心吃儿子的肉羹。骨肉之情薄到如此,这样的人,对别人岂能有忠心呢?一个怜悯孤兽,擅自将国君的猎物放生,却意外地提拔做王子的太傅。这样的人,对一只孤兽尚且有恻隐之心,何况对他的国君呢?他肯定是能忠君到底的。
现在要研究的是:陈子昂为什么要写这两个历史故事?他当时“遇”到了什么事,因而有“感”要发呢?原来武则天为了夺取政权,杀了许多唐朝的宗室,甚至杀了太子李宏、李贤、皇孙李重润。上行下效,满朝文武大臣为了效忠于武则天,干了许多自以为“大义灭亲”的残忍事。例如大臣崔宣礼犯了罪,武后想赦免他,而崔宣礼的外甥霍献可却坚决要求判处崔宣礼以死刑,头触殿阶流血,以表示他不私其亲。陈子昂对这种残忍奸伪的政治风气十分愤怒。但是他不便正面谴责,因而写了这首诗。这首诗从表面上看,似乎是一首咏史诗,实质上是一首针砭当时政治风气的讽谕诗。清代陈沆《诗比兴笺》说它“刺武后宠用酷吏淫刑以逞也”,是道出了作者旨意的。(施蛰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