𥷚异体字
𥷤鞫𥲩𥱩𥰬𥷚說文解字
𥷤
窮治罪人也。从㚔从人从言,竹聲。
𥲩
或省言。
𥷚說文解字注
竆治辠人也。
段注:治各本作理。唐人所改也。今依篇,韵正。辠各本作罪。今依《廣韵》正。《文王世子》注曰:讀書論法曰鞠。《正義》云:讀書,讀囚人之所犯罪狀之書。用法,謂以法律平斷其罪。《周禮・小司寇》:讀書用法。先鄭云:如今讀鞫巳乃論之。《漢書》功臣侯表。坐鞠獄不實。如淳云:鞠者,以其辭決罪也。張湯傳。訊鞫論報。張晏云:鞫,一吏爲讀狀論其報行也。《㓝法志》:遣廷史與郡鞫獄。如淳云:以囚辭決獄爲鞫。謂疑獄也。【按】鞫者,俗𥷚字。譌作鞠。古言鞫。今言供。語之轉也。今法具犯人口供於前。具勘語擬罪於後。卽周之讀書用法。漢之以辭決罪也。鞫與竆一語之轉。故以竆治罪人釋鞫。引申爲凡竆之偁。《谷風》,南山,《小弁》傳曰:竆也。《公劉》傳曰:究也。《節南山》傳曰:盈也。究,盈亦窹之意。蓼莪傳曰:養也。養與竆相反而成。如亂可訓治。徂可訓存。苦可訓快。若《采芑》傳曰:鞫,告也。此則謂鞫卽告之叚借字。《文王世子》:告於甸人。亦是叚告爲鞫也。
从㚔人言。
段注:會意。㚔人言者,犯罪人之言也。
竹聲。
段注:居六切。三部。【按】此字隷作鞫。《經典》從之。俗多改爲鞠。大誤。
或省言。
𥷚说文系传
窮理罪人也。從㚔、人、言,竹聲。
鍇注:臣鍇曰:「以言𥷚之也。《漢書音義》:『𥷚,窮也。』」
𥷚或省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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