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pèi ,部首:邑(⻏),卷号:六下,反切:博蓋切
沛郡。从邑巿聲。
沛國也。
段注:鉉本作沛郡。鍇本作沛國郡。【按】當作沛國沛郡也。謂後漢之沛國,前漢之沛郡,皆此𨙶也。不言沛縣者,言郡而縣可知矣。二志字皆作沛。𨙶沛古今字。如鄎息,𨟚穰,䣂耒之比。今江蘇徐州府漢沛郡地。
从邑。巿聲。
段注:博葢切。十五部。
沛國郡。從邑巿聲。
鍇注:臣鍇曰:「沛本作此,沛假借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