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fāng ,部首:匚(𠥓),卷号:十二下,反切:府良切匚新华字典
受物之器。象形。凡匚之屬皆从匚。讀若方。
籒文匚。
受物之器。
段注:此其器葢正方。文如此作者,横視之耳。直者其底。横者其四圍。右其口也。《廣韵》曰:或曰受一斗曰匚。【按】《囗部》云:囿,規也。今人皆作圜,作圓。方,本無正字。故自古叚方爲之。依字,匚有榘形。固可叚作方也。
象形。凡匚之屬皆从匚。讀若方。
段注:府良切。十部。
受物之器。象形。凡匸之屬,皆從匸。讀若方。
鍇注:臣鍇曰:「正三方也。」
籀文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