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
拼音:qǔ ,部首:又,
卷号:三下,反切:七庾切
取新华字典
取說文解字
取
捕取也。从又从耳。《周禮》:「獲者取左耳。」《司馬法》曰:「載獻聝。」聝者,耳也。
取說文解字注
捕取也。
段注:《幸部》曰:執,捕罪人也。
从又耳。
段注:七庾切。四部。
《周禮》:獲者取左耳。
段注:《大司馬職》。
《司馬法》曰:載獻聝。聝者,耳也。
段注:偁《周禮》,又偁《司馬法》釋之。以說從耳之意。
取说文系传
捕取也。從又、耳。《周禮》:「獲者取左耳。」《司馬法》曰:「載獻聝。」聝者,耳。
鍇注:臣鍇曰:「會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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