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pí ,部首:皮,
卷号:三下,反切:符羈切
皮新华字典

皮异体字

𡰻𥬖𤿤𠰎

皮說文解字

𡰻

皮說文解字小篆

剥取獸革者謂之皮。从又,爲省聲。凡皮之屬皆从皮。

𥬖

皮說文解字小篆

古文皮。

𠰎

皮說文解字小篆

籒文皮。

皮說文解字注

皮說文解字注小篆

剥取獸革者謂之

段注:剝,裂也。謂使革與肉分裂也。云革者,析言則去毛曰革。統言則不別也。云者者,謂其人也。取獸革者謂之,柀。柀,析也。見《木部》。因之所取謂之矣。引伸凡物之表皆曰。凡去物之表亦皆曰。《戰國策》言抉眼王襃僮約言落桑椶,《釋名》言瓠以爲蓄皆是。

从又。

段注:又手也。所以剝取也。

爲省聲。

段注:符羈切。古音爲皆在十七部。

之屬皆从

皮說文解字注小篆

古文

段注:从竹者,葢用竹以離之。

皮說文解字注小篆

籒文

皮说文系传

皮说文系传小篆

剝取獸革者,謂之。從又,爲省聲。凡之屬,皆從

鍇注:臣鍇曰:「又,手也;生曰,理之曰革,柔之曰韋。」

皮说文系传小篆

古文

鍇注:臣鍇曰:「《禮》:『如竹箭之有筠。』筠從也。

皮说文系传小篆

籀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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