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chéng ,部首:禾,
卷号:七上,反切:直貞切
程新华字典

程說文解字

程說文解字小篆

品也。十髮爲程,十程爲分,十分爲寸。从禾呈聲。

程說文解字注

程說文解字注小篆

品也。

段注:大徐無字。【按】此三字爲句。與䆃米也一例。淺人槩謂複字而刪之。品者,眾庶也。因眾庶而立之法則。斯謂之品。上文言諸品可證矣。《荀卿》曰:者,物之準也。《月令》:陳祭器。【按】度。注。謂器所容也。《漢書》:張蒼定章。如淳云:章,曆數之章術也。者,權衡丈尺斗斛之平法也。

十髮爲。一爲分。

段注:俗本作十。誤。大小徐舊本,漢制攷,小學紺珠皆不誤。百髮爲分。𣃔無是理。

十分爲寸。

段注:十髮爲。度起於此。十髮當禾秒十二。故字从禾。

从禾。呈聲。

段注:直貞切。十一部。

程说文系传

程说文系传小篆

品也。十髪為,一為分,十分為寸。從禾呈聲。

鍇注:臣鍇曰:「,權衡斗斛律曆也。故《史記》曰:『漢興,張蒼定章。』謂歷數之屬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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