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
拼音:chéng ,部首:禾,
卷号:七上,反切:直貞切
程新华字典
程說文解字
程
品也。十髮爲程,十程爲分,十分爲寸。从禾呈聲。
程說文解字注
程品也。
段注:大徐無程字。【按】此三字爲句。與䆃米也一例。淺人槩謂複字而刪之。品者,眾庶也。因眾庶而立之法則。斯謂之程品。上文言諸程品可證矣。《荀卿》曰:程者,物之準也。《月令》:陳祭器。【按】度程。注。程謂器所容也。《漢書》:張蒼定章程。如淳云:章,曆數之章術也。程者,權衡丈尺斗斛之平法也。
十髮爲程。一程爲分。
段注:一俗本作十。誤。大小徐舊本,漢制攷,小學紺珠皆不誤。百髮爲分。𣃔無是理。
十分爲寸。
段注:十髮爲程。度起於此。十髮當禾秒十二。故字从禾。
从禾。呈聲。
段注:直貞切。十一部。
程说文系传
程品也。十髪為程,一程為分,十分為寸。從禾呈聲。
鍇注:臣鍇曰:「程,權衡斗斛律曆也。故《史記》曰:『漢興,張蒼定章程。』謂歷數之屬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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