頒
拼音:bān ,部首:𩑋(頁),
卷号:九上,反切:布還切
頒新华字典
頒說文解字
頒

大頭也。从𩑋分聲。一曰鬢也。《詩》曰:「有頒其首。」
頒說文解字注
大頭也。
段注:《小雅・魚藻》曰:魚在在藻。有頒其首。傳曰:頒大首皃。苕之華。羘羊墳首。傳曰:墳,大也。此假墳爲頒也。《孟子》: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。此假頒爲𩔾也。《周禮》:匪頒之式。鄭司農云:匪,分也。頒讀爲班布之班。謂班賜也。此假頒爲班也。
从𩑋。分聲。
段注:布還切。【按】古音在十三部。符分切。
一曰鬢也。
段注:鬢者,頰髮也。引伸之頰亦曰頒。《玉藻》:笏,大夫以魚須文竹。鄭云:文猶飾也。大夫,士飾竹以爲笏。【按】須乃頒之誤。故《釋文》音班。崔靈恩作魚班。知唐初故作頒。須無音班之理。魚頒者,謂魚頰骨。《考工記》注曰之而,頰𩑔也是也。
詩曰:有頒其首。
段注:證前一義。
頒说文系传
大頭也。從頁分聲。一曰鬢也。《詩》曰:「有頒其首。」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