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证监会原党委委员、副主席王建军因涉嫌受贿犯罪,已被正式提起公诉。国家监察委员会对此案调查终结后,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。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结果,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建军作出逮捕决定,并指定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工作。目前,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完成审查,并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标志着此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。
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,对王建军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。起诉指控指出,王建军在担任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副局长、办公厅副主任、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影响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、融资等事项中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财物,且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,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王建军于2025年4月被调查,同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的“双开”处分。调查认定其丧失理想信念,对抗组织审查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,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,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,进行权钱交易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,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。公开资料显示,王建军生于1968年3月,拥有经济学硕士学历,曾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任、深交所总经理及理事长等职,2021年10月任证监会副主席。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