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背公向私 ”。谓损公肥私,违法求利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二千石不奉詔书,遵承典制,背公向私,旁詔守利,侵渔百姓,聚敛为姦。” 宋 张商英 《护法论》:“今背公营私者侵渔不已。”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郭刘二疏》:“ 郭 疏云:‘ 明珠 与 余国柱 背公营私诸款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