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代用以区别官员等级的冠饰。也称“顶戴”。通常皇帝可赏给无官的人某品顶带,亦可对次一等的官赏加较高级的顶带。前代有功或殉职,子孙可荫袭。到后期可以花钱捐购。 清 梅曾亮 《总兵刘公清家传》:“至是遂授 云南 布政使,旋以二品顶带留 山东 盐运使任。” 清 陈康祺 《燕下乡脞录》卷二:“ 汶上 老人 白英 ,前代之有功 黄河 者也,立祠 戴村 ,子孙荫袭顶带。”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八回:“这个翰林祇能算做顶带荣身,不能按资升转。”参见“ 顶子 ”、“ 顶戴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