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 唐 代对侍御史的别称。 唐 李肇 《唐国史补》卷下:“外郎御史遗补相呼为院长,上可兼下,下不可兼上,唯侍御史相呼为端公。”《通典·职官六》:“侍御史之职……臺内之事悉主之,号为臺端。他人称之曰端公。”
(2).男巫的别称。 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十二:“端公誑取施利,每及万緡。” 清 唐甄 《潜书·抑尊》:“ 蜀 人之事神也,必冯巫,谓巫为端公。”
(3). 宋 代对衙役的称呼。《水浒传》第八回:“只説 董超 正在家拴束包裹,只见巷口酒店里酒保来説:‘ 董端公 ,一位官人在小人店中请説话。’……原来 宋 时的公人都称呼‘端公’。”
四川、湖南、廣西、貴州諸省稱巫者為「端公」。
宋代稱衙役為「端公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