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时统治一方的军政长官方伯与州牧的并称。后泛指地方长官。 三国 魏 曹植 《文帝诔》:“方牧妙举,钦於恤民。” 赵幼文 注:“方牧,即《舜典》之四岳、十二牧,谓 魏 代之刺史、太守统治百姓之官。”《晋书·王濬传》:“授臣以方牧之任,委臣以征讨之事。” 南朝 梁 范云 《赠张徐州谡》诗:“还闻稚子説,有客款柴扉……疑是 徐方牧 ,既是復疑非。” 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暗惑》:“古人谓方牧为二千石者,以其禄有二千石故也。”
方伯、州長的代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