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品官新受恩典,祭告家庙祖墓,告文用黄纸书写,祭毕即焚去,谓之焚黄。后亦称祭告祝文为焚黄。 宋 王禹偁 《送密直温学士西京迁葬》诗:“留守开筵亲举白,故人垂泪看焚黄。”《醒世恒言·独孤生归途闹梦》:“ 遐叔 回到家中,焚黄謁墓,杀猪宰羊,做庆喜筵席,遍请亲隣。” 清 赵翼 《王述庵道经毘陵停舟话旧》诗:“焚黄詔特荣先垄,飞白书应起赐楼。”
舊時朝廷命官若蒙皇帝恩遇或升官,需用黃紙繕寫詔書一張,祭告家廟,稱為「焚黃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