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伏质 ”。古代有腰斩的死刑,施刑时罪犯裸身俯伏砧上,故称“伏鑕”。质,通“ 鑕 ”,砧。亦泛指被处死。《史记·张丞相列传》:“ 苍 坐法当斩,解衣伏质。” 汉 班彪 《王命论》:“勇如 信 、 布 ,强如 梁 、 籍 ,成如 王莽 ,然卒润鑊伏鑕,烹醢分裂。” 唐 陈子昂 《谢衣表》:“以其伏鑕之魂,更辱赐衣之宠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科场·孙蕡陈遇》:“盖仕宦二十年,一禁繫,一从戎,四为下僚,仅一入史局,而不免伏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