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古代记录乐谱的工具。由音高符号、调名符号、节奏符号和补充符号组成。晚 唐 时已出现, 宋 时称为“半字讌乐谱”,并以之与十二律相配。这种记谱形式随音乐的发展和不同地区、不同乐种的具体运用,在各种符号的写法上有很大的差别。 明 中叶后,随着昆腔的流行,逐渐形成一种常式。
一種中國記錄樂譜的方法。約產生於隋唐時代,由管樂器的指法記號逐漸演變而來。常見者用上、尺、工、凡、合、四、乙,依次記寫七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