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收容贫苦孤独的老年人的机构。 宋 洪迈 《夷坚甲志·刘厢使妻》:“ 金国 兴中府 ,有 刘厢使 者,汉儿也。与妻年俱四十餘,男女二人,奴婢数辈,一日尽散其奴婢从良,竭家貲建孤老院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三二回:“他昨晚还赖在衙门里,明日再不出,就要讨没脸面。那箇借屋与他住?只好搬在孤老院。” 沙汀 《代理县长》:“老科长回答道:‘住孤老院还比这鬼衙门强得多!’”
收留孤苦無依老人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