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国史。《魏书·高祐传》:“请取有才用者,参造国书。”《北史·崔光传》:“ 光 与 李彪 共撰国书。” 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史官建置》:“ 汉 魏 之 陆贾 、 鱼豢 , 晋 宋 之 张璠 、 范曄 ,虽身非史职,而私撰国书。”
(2).国家间往来或共同议定的文书。亦专指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、公使时,由国家元首署名的递交给所驻国元首的文书。《隋书·东夷传·倭国》:“ 大业 三年,其王 多利 思比孤 遣使朝贡……其国书曰:‘日出处天子致书,日没处天子无恙’云云。” 宋 胡宿 《论北界点集事宜》:“选差能专对近臣,往使北戎,与议定国书,固其邻好。”《元史·世祖纪三》:“命兵部侍郎 黑的 、礼部侍郎 殷弘 齎国书復使 日本 。”《清史稿·礼志十》:“ 德国 亲王 亨利 入覲,帝幸 颐和园 ,御 仁寿殿 , 亨利 公服入,递国书,帝慰劳之。”
(3).即国字。 元 揭傒斯 《题邹福诗后》:“余在阁中时, 福 又从 林希颜 学国书。” 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一:“故命文臣依国语製国书,不用 蒙古 、汉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