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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泊所

拼音hé bó suǒ

词典解释

元 代在 建康 、 安庆 、 池州 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官署。 明 代广为设置, 洪武 十五年,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。 清 代只在 广东 设河泊所官二人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七一回:“原来这河泊所是 广东 独有的官,虽是个从九、未入,他那进款了不得。”

国语词典

河泊所 (hé bó suǒ)
  1. 古代掌收魚稅的官署。元代始於建康、安慶、池州等處設置,至明代廣為設置,洪武十五年,全國共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處。

    • 明史.卷七十五.職官志四:「河泊所官,掌收魚稅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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