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古代井田制,八家共一井,因用以指井田和房舍。《通典·食货四》:“因井庐以定赋税。”
(2).泛指邻里;乡里。 南朝 宋 鲍照 《皇孙诞育上表》:“臺禁称祉,井庐相贺。” 钱振伦 注:“《左传》:‘庐井有伍’。” 清 恽敬 《新喻东门漕仓记》:“邻长、里宰、酇长、鄙师,即同井庐以行相推择者,故下之俗易达于上,上之风易究于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