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公主。 晋 始置。 唐 制太子之女为郡主。 宋 沿 唐 制,而宗室女亦得封郡主。 明 清 则亲王女为郡主。《世说新语·贤媛》“ 桓公 武 平 蜀 ,以 李势 妹为妾” 南朝 梁 刘孝标 注引《妒记》:“ 桓 平 蜀 ,以 李势 女为妾,郡主凶妒。” 宋 欧阳修 《归田录》卷二:“宗室女封郡主者,谓其夫为郡马。” 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话》卷一:“亲王女为和硕格格,汉文称郡主。”
周時與天子同姓的諸侯之女。因其結婚時,由郡為之主婚,故稱為「郡主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