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指古代帝王因故离京,奉命留守京师之官及其机构。古称禁城为台城,故名。 唐 宋 时在陪都、行在所设留守之官,亦称“ 留臺 ”。《晋书·惠帝纪》:“﹝ 张方 ﹞劫帝幸 长安 ……僕射 荀藩 、司隶 刘暾 、太常 郑球 、 河南 尹 周馥 与其遗官在 洛阳 ,为留臺,承制行事,号为东西臺焉。”《晋书·安帝纪》:“辛亥,帝蒙尘于 潯阳 。庚申, 刘裕 置留臺,具百官。”《宣和遗事》后集:“是时朝廷所用 汪伯彦 、 黄潜善 初无远略, 东京 委之御史, 南京 委之留臺……所报皆道听涂説之言。”
(2).特指王朝迁都后,留置于旧都之官署。相当于留都。《魏书·于烈传》:“及迁 洛阳 ,人情恋本,多有异议。 高祖 问 烈 曰:‘卿意如何?’ 烈 曰……‘乐迁之与恋旧,唯中半耳。’ 高祖 曰:‘卿既不唱异,即是同,深感不言之益。宜且还旧都,以镇 代邑 。’敕留臺庶政,一相参委。” 清 夏燮 《中西纪事·海疆殉难记》:“留臺多烽燧之虞,列堠少藩篱之固。”参见“ 留守 ”、“ 留都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