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名高山冠、侧注。本为 战国 时 齐王 所服, 秦 灭 齐 得冠,以赐谒者。后遂制为中外官、谒者、仆射之冠。 汉 蔡邕 《独断》:“高山冠, 齐 冠也。一曰侧注。高九寸,铁为卷梁,不展筩,无山。 秦 制,行人使官所冠,今謁者服之。礼无文。太傅 胡公 ( 胡广 )説曰:‘高山冠,盖 齐王 冠也。 秦 灭 齐 ,以其君冠赐謁者。’”参阅《后汉书·舆服志下》。
即斋冠。又名刘氏冠,长冠。 汉高祖 刘邦 始制,后以为祭服之冠。 汉 蔡邕 《独断》:“齐冠,或曰长冠。竹裹以纚,高七寸,广三寸,形制如板。 高祖 冠以竹皮为之,谓之‘刘氏冠’, 楚 制。礼无文。鄙人不识,谓之鹊尾冠。”参见“ 斋冠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