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火、炮仗之属。古代或用作信号。《荡寇志》第八四回:“先带三五十人近城门边,就对着敌楼往半天里放旗火。我同 真将军 、 丽卿 在里面,见旗花起便斩关夺锁,接应你们。”《荡寇志》第八四回:“只见一道亮光射入窗来,忙去看时,那敌楼对出数十道旗花,好似金蛇闪电,往半天里乱窜。”
炮火、煙火類,可當信號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