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指 唐 宋 科举制,选送士子应进士第。 唐 孟郊 有《湖州取解述情》诗。 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祖宗故事:命官鏁厅,举进士者,先所属选官考试所业,通者方听取解。”
(2).指 明 清 举人赴京会试。 清 黄宗羲 《明夷待访录·取士下》:“今也不然,其所以程士者,止有科举之一途……一日苟得,上之列于侍从,下亦置之郡县,即其黜落而为乡贡者,终身不復取解,授之以官,用之又何宽也。”
唐宋科舉制度,選送士子應試進士第,稱為「取解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