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 晋 代以来修改审定律令的官名。《资治通鉴·齐武帝永明九年》:“七年,尚书删定郎 王植 集定二註,表奏之。”《资治通鉴·陈武帝永定九年》:“置删定郎,治律令。” 胡三省 注:“删定郎,自 晋 宋 以来多置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