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 代实行买爵制,进纳一定数量的钱,朝廷则赐以相应的官爵。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有司言:‘天子曰:“……日者,大将军攻 匈奴 ,斩首虏万九千级,留蹛无所食。议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錮免减罪。”请置赏官,命曰武功爵。’”《汉书·循吏传·黄霸》:“ 霸 少学律令,喜为吏, 武帝 末以待詔入钱赏官,补侍郎謁者,坐同产有罪劾免。” 颜师古 注:“因入钱而见赏以官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