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婚时女家亲属送新娘到男家。《醒世恒言·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“ 刘四妈 就做大媒送亲, 朱重 与 花魁娘子 花烛洞房,欢喜无限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六回:“﹝ 王太太 ﹞想着一初到 王 府上,才满了月,就替大女儿送亲,送到 孙乡绅 家。” 胡朴安 《中华全国风俗志·江苏·六合之婚礼》:“是夕,婿家延请亲友,先舆往女家,曰迎亲;女家亦延亲族,随舆至婿家,曰送亲。”
男女雙方舉行婚禮,女方親屬把新娘送到男家,稱為「送親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