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 行奸 ”。
亦作“ 行姦 ”。1.做欺诈邪恶的事。 明 刘基 《雷说上》:“纵私而灭公,倚势而行姦。”
(2).谓淫污妇女。 宋 王栐 《燕翼诒谋录》卷二:“若党类颇多,则为刼盗纵火,行奸杀人,不防其微,必为大患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八:“既是你请他,怎么你未到家,他倒先去行奸杀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