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 优恤 ”。
亦作“ 优卹 ”。1.体恤,优待照顾。 唐 韩愈 《论淮西事宜状》:“所在将帅,以其客兵,难处使先,不存优恤。待之既薄,使之又苦。” 宋 王栐 《燕翼诒谋录》卷五:“自后军帅亦仰承朝廷优卹之意,待遇之礼与统领官等。”《元典章·户部八·茶课》:“造茶人户常加优卹,不致生受。” 明 谢肇淛 《五杂俎·人部四》:“天下僧惟 凤阳 一郡,饮酒,食肉,娶妻,无别於凡民,而无差役之累。相传 太祖 汤沐地,以此优恤之也。” 清 王士禛 《居易录谈》卷中:“兹念育民之道,无如宽赋,矧边省地方,非再沛优恤之恩,则閭阎无由充裕。”
(2).特指从优抚恤。 唐 薛用弱 《集异记·凌华》:“付司追 凌华 ,凿玉枕骨送上,仍令所司量事优恤。”《醒世恒言·李玉英狱中讼冤》:“又闻得兵科给事中上疏,奏请优恤阵亡将士。” 明 陈子龙 《直陈祸乱之源疏》:“优卹死事之家,以作忠孝之怀。” 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十一:“﹝ 小臺 ﹞殉难 随州 ,上命以游击例优卹。”
(3).多接济。 唐 韩愈 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请量闲剧,留官吏於仓场,勾当要害,守捉少置人数,优恤粮料,严加把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