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 振恤 ”。
亦作“ 振卹 ”。赈济。《吕氏春秋·怀宠》:“选其贤良而尊显之,求其孤寡而振恤之。” 高诱 注:“振赡矜恤。”《晋书·武帝纪》:“ 青 、 徐 、 兗 三州水,遣使振恤之。” 南朝 宋 颜延之 《阳给事诔》序:“可赠给事中,振卹遗孤,以慰存亡。” 明 唐顺之 《谢欧阳石江巡抚书》:“振恤疮痍,如春风所扇,不间於阴谷寒门。” 清 冯桂芬 《江阴捐赈录序》:“会学使司空 廖公 案部还。余迎謁,首询被水状,且曰:‘展缓既行,振卹尤亟。’首捐廉倡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