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
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
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
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
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
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
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
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
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
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
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
“ 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
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
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
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(1).有才能的人。《左传·文公十六年》:“国之材人,无不事也;亲自 桓 以下,无不恤也。” 杜预 注:“材人,有贤材者也。”
(2).量材任人。材,通“ 裁 ”。《荀子·君道》:“材人:愿慤拘録,计数纤嗇而无敢遗丧,是官人使吏之材也。”
(3).天子内官名。《汉书·淮南厉王刘长传》:“﹝ 汉高帝 ﹞令故美人材人得幸者十人从居。” 颜师古 注:“材人,天子内官。” 汉 傅毅 《舞赋》:“材人之穷观,天下之至妙。”
王安石名句,伤仲永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