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友怀宗族,谦恭接里闾。
克家千树橘,教子万签书。
酿酒偏延客,能诗亦起予。
天胡中不寿,埋玉恨何如。
(1).本谓能承担家事。《易·蒙》:“纳妇吉,子克家。” 孔颖达 疏:“子孙能克荷家事,故云子克家也。”
(2).指能继承家业。 唐 杜甫 《奉送苏州李二十五长史丈之任》诗:“食德见从事,克家何妙年。” 清 钱谦益 《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陈必谦授文林郎制》之三:“有子克家,聿著堂皇之美。” 朱自清 《“歧路灯”》:“但这个败子,本来并非败子,他父亲竭尽心力,原想他成为一个克家的令子;而他自己也时时在理欲交战中。”
(1).签字署名。 宋 欧阳修 《归田录》卷二:“凡文书非与长吏同签书者,所在不得承受施行。” 宋 苏辙 《乞定差管军臣僚札子》:“右丞 许将 既随众签书进拟,而復论奏其不便,因此进拟文字,为圣旨所却。” 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二:“往时执政签书文字,卒著帽衣盘领紫背子,至 宣和 犹不变也。”
(2).官名。 宋 代枢密使的副官,掌管办理军事文书事宜。本作“签署”, 宋 人因避 英宗 ( 赵曙 )讳,改作“签书”。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师保辅相·签枢》:“又《宋朝会要》曰, 太平兴国 四年正月以 石熙载 为枢密直学士,签署枢密院事。签书之名,自此始也。 治平 中避 英宗 嫌名,改曰签书。” 清 梁章鉅 《称谓录·军机处职官古称》:“《宋史》枢密院又有此称,谓枢密使、知院事,佐天子执兵政。而同知副使、签书为之贰。则枢密使及知院事犹今之军机大臣,而同知副使、签书犹今之军机章京也。”
虞俦名句,杨仲才挽诗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