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丘一壑半生中,旁舍小儿见老翁。
归来赋就晚迳绿,醉时歌罢春灯红。
壮心欲尽孤云薄,昨梦不留寒月空。
茗碗粥盂能事毕,四三朝暮付狙公。
犹三四。表示为数不多。《书·无逸》:“自时厥后,亦罔或克寿;或十年,或七八年,或五六年,或四三年。”《宋史·李穀昝居润等传论》:“ 五季 为国,不四三传輒易姓,其臣子视事君,犹佣者焉,主易则他役,习以为常。”
古代喜养猿猴者。《庄子·齐物论》:“狙公赋芧。” 陆德明 释文引 崔譔 曰:“养猨狙者也。”《列子·黄帝》:“ 宋 有狙公者,爱狙,养之成羣。” 张湛 注:“狙公,好养猿猴者,因谓之‘狙公’也。” 唐 杜甫 《乾元中寓同谷县作歌》之一:“岁拾橡栗随狙公,天寒日暮山谷里。” 明 唐寅 《桃花庵与祝允明黄云沉周同赋》诗之一:“燕婢泥衔紫,狙公果献红。” 梁启超 《论刚毅筹款事》:“狙公饲狙,朝三暮四,其伎俩何以异是。”
李弥逊名句,再用硕夫韵二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