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亭饮者徒,因物寓天理。
著眼静中观,坎止流行耳。
(1).亭名。在 浙江省 绍兴市 西南之 兰渚山 上。 东晋 永和 九年(公元353年) 王羲之 之 谢安 等同游于此, 羲之 作《兰亭集序》。
(2).指《兰亭帖》。 唐 李约 《萧子云飞白萧字赞序》:“比获《兰亭》之书,世情观之,未若野人之块,不闕於世,在世为无用之物,苟适余意,於余则有用已多。” 宋 陆游 《太平时》词:“临罢《兰亭》无一事,自修琴。” 明 陶宗仪 《<兰亭集>刻》:“《兰亭》一百一十七刻,装褫作十册,乃 南宋 理宗 内府所藏,每版有内府图书鈐缝玉池上,后归 贾平章 。” 郁达夫 《寄映霞》诗之二:“欲撰 西泠 才女传,苦无椽笔写《兰亭》。”
(3).见“ 兰亭春 ”。
(1) [natural's law]∶自然法则;天道,天然的组织结构
依乎天理。——《庄子·养生主》
(2) [heavenly principles;moral principles]∶宋代的理学家认为封建lun{1-1}理是客观存在的道德法则,把它叫做“天理”
(3) [moral principles;morality]∶道义
(4) [nature;natural instincts]∶天性
详细解释(1).天道,自然法则。《庄子·天运》:“夫至乐者,先应之以人事,顺之以天理。” 南朝 梁 江淹 《知己赋》:“谈天理之开基,辩人道之始终。” 宋 李格非 《洛阳名园记·大字寺园》:“其水其木,至今犹存,而曰堂曰亭者,无復彷彿矣!岂因於天理者可久,而成於人力者不可恃邪?”
(2). 宋 代理学家把封建lun{1-1}理看作永恒的客观道德法则,称“天理”。 宋 朱熹 《答何叔京》之二八:“天理只是仁、义、礼、智之总名,仁、义、礼、智便是天理之件数。”
(3).泛指道义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四:“自道神鬼莫测,岂知天理难容?”《红楼梦》第六八回:“婶娘怎么样待你?你这么没天理,没良心!” 洪深 《贫民惨剧》第三幕:“天理良心,做这种的事情!”
(4).犹天性。《礼记·乐记》:“夫物之感人无穷,而人之好恶无节,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。人化物也者,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。” 孔颖达 疏:“理,性也,是天之所生本性灭絶矣。”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道意》:“诱于可诱而天理灭矣。”
(5).星名。《隋书·天文志上》:“魁中四星,为贵人之牢,曰天理也。”
叶茵名句,水竹野十咏曲水流觞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