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本畏酒人,临觞未尝诉。
平生坐诗穷,得句忍不吐。
吐酒茹好诗,肝胃生滓污。
用此较得丧,天岂不足付。
吾侪非二物,岁月谁与度。
悄焉得长愁,为计已大误。
二欧非无诗,恨子不饮故。
强为酹一酌,将非作愁具。
成言如皎日,援笔当自赋。
他年五君咏,山王一时数。
(1).犹得失。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。《庄子·田子方》:“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!”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天子不言多少,诸侯不言利害,大夫不言得丧,士不言通财货,不贾於道。” 宋 梅尧臣 《村墅闲居》诗:“古来得丧何须问,世上荣枯只等閒。” 清 刘大櫆 《难言三》:“人之有穷通得丧,天也。”参见“ 得失 ”。
(2).偏指失。指丧失名利。 宋 苏舜钦 《答马永书》:“谓予不以得丧累其所守,不为怨愤不懌之词。”参见“ 得失 ”。
苏轼名句,叔弼云履常不饮故不作诗劝履常饮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