畴昔持衡水鉴清,议刑今去刻为明。
坐令几阁文书静,驯致斋居狱讼平。
疏阔汉朝新禁网,风流廷尉旧家声。
哀穷悼屈心如砥,应笑张汤有重轻。
(1).见“ 持衡拥璇 ”。
(2).持秤称物。比喻公允地品评人才。 唐 綦毋潜 《送崔员外黔中监选》诗:“持衡出帝畿,星指 夜郎 飞。” 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三:“然自后北闈试事,不復令新殿撰持衡,遂改三百餘年之旧制矣。”
见“ 水鑑 ”。
亦作“ 水鉴 ”。1.明澈如水之照映,故称。 晋 陆云 《答大将军祭酒顾令文》诗之二:“心犹水鉴,函景内照。” 宋 苏轼 《和黄秀才鉴空阁》:“明月本自明,无心孰为境。挂空如水鑑,写此山河影。”
(2).明鉴。 明 文徵明 《送乔冢宰致仕还太原》诗之一:“啟事从来夸水鑑,移文曾不愧山灵。”参见“ 水镜 ”。
(3).比喻清明无私。 清 钱谦益 《寄侯豫瞻督学江西》诗:“水鑑清时吏部郎,持衡专得典文章。”
谓议罪以定刑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陈羣传》:“ 廙 深德 羣 , 羣 曰:‘夫议刑为国,非为私也;且自明主之意,吾何知焉?’” 唐 常衮 《授路嗣恭洪州观察使制》:“议刑必中,敷教亦宽。”参阅“八辟”、“八议”。
杨冠卿名句,代秦干上刑部张尚书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