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宋史·列传·卷九十七》
解释:得到人才的方法,在于了解人;而了解一个人,在于知道他是否名实相符。
原文摘要:
"公可谓爱人以德矣。"会洵卒,赙以金帛,辞之,求赠一官,于是赠光禄丞。洵将终,以兄太白早亡,子孙未立,妹嫁杜氏,卒未葬,属轼。轼既除丧,即葬姑。后官可荫,推与太白曾孙彭。熙宁二年,还朝。王安石执政,素恶其议论异己,以判官告院。四年,安石欲变科举、兴学校,诏两制、三馆议。轼上议曰:得人之道,在于知人;知人之法,在于责实。使君相有知人之明,朝廷有责实之政,则胥史皂隶未尝无人,而况于学校贡举乎?虽因今之法,臣以为有余。使君相不知人,朝廷不责实,则公卿侍从常患无人,而况学校贡举乎?虽复古之制,臣以为不足。夫时有可否,物有废兴,方其所安,虽暴君不能废,及其既厌,虽圣人不能复。故风俗之变,法制随之,譬如江河之徙移,强而复之
(1).谓能鉴察人的品行、才能。《书·皋陶谟》:“知人则哲,能官人。”《史记·宋微子世家》:“ 宋宣公 可谓知人矣,立其弟以成义,然卒其子復享之。” 宋 曾巩 《赠黎安二生序》:“二生固可谓魁奇特起之士,而 苏君 固可谓善知人者也。” 清 钱谦益 《兵部职方清吏司主事徐日久授承德郎制》:“择将如择医,以知人为能事。”
(2).谓懂人事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 赵简子 疾,五日不知人,大夫皆惧。”
(3).谓懂得人事变化之道。《礼记·中庸》:“质诸鬼神而无疑,知天也;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,知人也。” 郑玄 注:“知天、知人,谓知其道也。”
有智慧的人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四年》:“且夫既登,而求降阶者,知人也。” 林尧叟 注:“明智之人,乃能思降。知,音智。” 唐 韩愈 《赠太傅董公行状》:“公之将薨也,命其子三日歛。既歛而行,於行之四日, 汴州 乱。故君子以公为知人。”
求实;符合实际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若夫控名责实,参伍不失,此不可不察也。” 宋 苏轼 《议学校贡举状》:“右臣伏以得人之道,在於知人,知人之法,在於责实,使君相有知人之才,朝廷有责实之政,则胥吏皂隶,未尝无人,而况於学校贡举乎!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孝宗乾道八年》:“今舍其大而举其细,岂责实之议乎!”
脱脱,阿鲁图等名句,宋史·列传·卷九十七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