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
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
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
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
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
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
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
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
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
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
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
“ 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
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
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
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(1).不到。《礼记·坊记》:“以此坊民,妇犹有不至者。” 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方正》:“君与家君期日中。日中不至,则是无信。”
(2).不必。 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忧边》:“夫治乱之端,在於本末而已,不至劳其心而道可得也。”《汉书·儒林传·申公》:“为治者不至多言,顾力行如何耳。”
(3).不至于,表示不会出现某种结果。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九:“ 凤生 终是留心,不至大醉。” 茅盾 《子夜》五:“兄弟本来以为 周仲伟 和 陈君宜 两位是买办出身,手面总不至十分小,所以存心拉拢。”
王安石名句,伤仲永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