孰是文之用,兹其道所藏。
典谟书浑浑,晁董策洋洋。
唐宋建长策,韩欧蹈大方。
过庭诗礼次,归更议其将。
(1).《论语·季氏》:“ 鲤 趋而过庭,曰:‘学《诗》乎?’对曰:‘未也。’‘不学《诗》,无以言。’ 鲤 退而学《诗》。他日又独立, 鲤 趋而过庭,曰:‘学《礼》乎?’对曰:‘未也。’‘不学《礼》,无以立。’ 鲤 退而学《礼》。”后因以“过庭”指承受父训或径指父训。 唐 李商隐 《五言述德抒情诗献杜仆射相公》:“过庭多令子,乞墅有名甥。” 宋 沉作喆 《寓简》卷四:“ 白 ( 李白 )方幼穉,而其父首诲以靡丽放旷之词。然则 白 之狂逸不羈,盖亦过庭之所致也。” 清 钱谦益 《袁可立父淮先赠承德尚室司丞加赠奉直大夫尚室司少卿制》:“以忠义勉其子,过庭多长者之言。”
(2).以喻长辈的教训。《后汉书·党锢传·李膺》:“久废过庭,不闻善诱。”
改议。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:“今释宜建而更选於诸侯及宗室,非 高帝 之志也。更议不宜。” 司马贞 索隐:“言不宜更别议也。”
曾丰名句,赠游子信二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